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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沉如墨的夜色中,房间里传出来男人刻意压低的沉重呼吸声仿佛带着刻骨的疼痛。
黎晚有些担心地往禁闭的房门看了一眼,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叹了口气收回视线。
她知道里面的、她那位名义上的主人病发了,十分痛苦,但是。
她现在只是一只两个月大的小猫咪,又能做些什么呢。
毛发雪白的小猫咪轻轻地甩了甩尾巴尖,看起来神情有些沮丧。
面前是一块玻璃,借着月光在夜色里勉强可以充当镜子使用,里面的小猫咪正和她做出同样的动作。
小猫相貌十分出众,通体白色的毛毛,只有蓬松的尾巴尖像是墨水渐渐变得浓稠,增添了一抹黑。
耳朵鼻子爪子上的小肉垫都是粉色的,看着就软乎乎的,让人很有啃一口的欲望。
这是现在的黎晚。
说起来,这几天发生的事情颇有些玄幻。
她本来是个普通大学生,在回家的路上见义勇为了一次,把一个即将被大货车碾压进轮胎底下的小孩儿给拽了出来,自己却死在了车祸里。
彻骨的疼痛还没有消退,再睁开眼,她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脑袋里还多了一点小猫咪的记忆。
凭借着这点模糊又乱七八糟七零八落的记忆,她大概拼凑出了自己现在的处境。
她穿书了。
穿成了小说里主角的对照组、反派影帝迟厌的猫。
这本书名叫《卿卿念我》,读者跟着女主的角度看起来很甜,但站在反派这边,就不那么快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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