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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关乎到棉因最最最看重的食物。
所以棉因已经忍耐了很久了。
狗狗的话, 离棉因距离最近的那当然是格里菲斯的表哥, 那个二哈(阿拉斯加)同学了,可每每当她稍微表露出一点点想要摸摸它意思的时候,二哈的双眼都会立刻放光, 让棉因有种要是自己摸一下就会被疯狂要求再摸摸的感觉, 一时半会儿都脱不了身。
只能退而求其次(……), 选择rua格里菲斯了。
而格里菲斯虽然是犬科的大灰狼,但能摸的地方并不多。
除了胸前的毛毛外, 能摸的就是脑袋了。
尾巴什么, 棉因并不是没有想过摸摸,但, 格里菲斯的尾巴不知道为什么在她面前时都摇晃的非常快,感觉,会被尾巴呼一脸, 于是,最常摸的地方变成了格里菲斯的耳朵。
只是狼的毛比起狗狗的毛, 有时候有些扎手。
剩下的,像特利西亚,龟龟是没有毛毛的……像凯尔特会长, 会长的是鳞片……像艾尔温特队长, 这个, 她怀着浓厚的尊敬,还不敢亵渎。
鳞片和龟壳一定很好盘,但果然, 金字塔的最顶端,还是毛茸茸啊!
这是神明的恩赐,棉因感受着手中带着温度的兔兔毛,舒服地眯起了眼睛,完全没有注意到仅仅只是被她抓住了手就完全不敢动弹的兔兔注视着自己的眼神。
被浓密兔毛遮盖住的地方,热气不断泛起,上升。
又因为被重重束缚,无法散发。
棉因的手指在他的指缝中反复穿梭,松开,握住。
时不时发出赞叹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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