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热了,想吃凉一点的。”
她在树荫下环顾四周,“书城附近有一家冷面,去吃那家吧。”
书城和医院离得不远,走路过去大概二十分钟。
但是温度太高,傅亭怕祝卿安热,准备打车。
祝卿安却说:“我想走走。”
“会不会太热了?你皮肤好像很薄,可能会晒伤。”
桦城的夏天,中午温度能达到四十度。吹过来的风都是滚烫的。
祝卿安问:“可以把你的外套借我披一下吗?”
傅亭犹豫了:“这……”
祝卿安又接着说:“在学校就总是坐着,太累了,想走一走。不过你不方便的话,就打车吧。”
她猜傅亭会答应。傅亭的性格很好判断,是那种考虑别人多过自己的人。而且因为傅玉的原因,傅亭现在对她怀有愧疚。
祝卿安实在好奇傅亭的格子外套下藏着什么。
她直觉,那是距离她很遥远,又有致命吸引力的东西。
果然,如她所料,傅亭一咬牙,脱掉了外套。里面,穿了一件很普通的白色t恤。
修长结实的胳膊,从手腕,到大臂,是一大片龙腾虎跃的纹身。
两条胳膊都是。
很符合她对街头小混混的刻板印象。
只是,她盯着傅亭左臂的纹身看了一会儿,从中间发现了一只小猪佩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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