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是何必!把刀放下!”
“大人,不必管我,你请继续,”良宵说道,看了眼贺兰卿,“贺兰公子,希望你今天在公堂之上说的话句句属实,若有半句虚言,咱们俩都别活了。我说到做到。”
“你……!”贺兰卿脸色铁青,气得脸上肌肉微微抽搐。
县令又拍了一下惊堂木,重新问了一遍:“堂下所跪何人,所告何事?”
“小人陈逢春,状告妹夫贺兰卿打死我妹妹陈锦书!”
这一句话引得后面围观的百姓一阵骚动。豁,原来不是风月之事,竟是人命官司!
大家便讨论起陈锦书,确实死的时候太年轻了,当时便有不少人惋惜,却没料到,竟是被打死的?这贺兰卿怎么如此狠毒,竟然活活打死发妻?会不会是诬告?
陈逢春双手捧上状书,有个衙役接过来,转呈给县令。
常县令快速扫了几眼状书,习惯性地抬起手指抹了下八字须。按照惯例,他该询问一下,于是他放下状书,随口问道:“贺兰卿,你可认罪?”
“我——”贺兰卿刚要否认,余光瞥见良宵横了他一眼,手中的匕首握得更紧了。
贺兰卿:“我认罪。”
常县令:“!!!”直接傻眼。
就认罪了?
往
常审理案件,不管被告有没有罪,总要狡辩几句,从来没有这么干脆就认罪的。
常县令本来看了这状书还挺放心的。状书上根本没有凭据,人都死了一年多了,现在更不好开棺验尸,就算贺兰卿真的杀了人,只要他自己不认,没人能奈何得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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