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说我心态不成熟,孩子气,她说,莫春,一男人的手还能怎么漂亮?再漂亮、再纤长,它也抵不过一个猪蹄膀!猪蹄能充饥,那男人的手能充饥么?
麦乐说过很多哲理的话,唯独这次不够哲理。白楚是这个城市的新贵才子,那双纤长的手画出的画,可以为他身边的女孩换得无数猪蹄膀。有了这次想像之后,我更加热爱白楚那双漂亮的手了,他总让我看到无数的猪蹄膀,填补了我的“饥饿感”。
沉浸在画中的白楚没留意,我两只绿油油的眼睛正满是饥饿地看着他漂亮纤长的手指出神,半天后,他才记起眼前有我这么一个大活人在晃荡,遂抬头,看了看我,说,莫春,你和那个麦乐,小时候受的什么教育啊?我怎么就没觉得自己被那些所谓的迷信缠住脚呢?
白楚说完,将新画搁在桌子上,伸伸懒腰,没等我回答,他兀自看看表,皱眉,问我,莫春,你怎么这个时间到我的画室呢?我好像没让你来吧?你今天没课吗?
白楚的话,有时蛮让人难受。其实,我也只不过闲来无事,从学校里溜达溜达,就溜达到他的画室里。
白楚这样处于人生得意状态的人,自然记不得小时候的事。或者,他一生都这么顺利,这些繁琐的事情对于他,没有可笑之处。
所以,那天,我给白楚倒了满满一杯白水之后,就落落地离开了。
我离开的时候,白楚正盯着窗外出神,杯子里的袅袅热气升腾在空中,漫浸着他微长而浓密的睫毛和浓浓的眉毛。
其实那天,我恰好是鼓足了几分勇气,想同他说一个掺着玩笑的事实。那就是,我小时候也迷信过,迷信过一种叫做梧桐的树。小的时候,奶奶曾告诉我,梧桐树是凤凰神鸟唯一栖息的地方,所以,将你念的人,想的事和物写在纸上,埋在梧桐树下,就可以实现自己的心愿。
我曾在梧桐树下埋过两个人的名字,一个是于远方,一个是白楚。
于远方是我父亲,白楚是我喜欢的男子。
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2)
八岁时,我埋下于远方的名字,我就一直在梧桐树下等待着这个曾给了我无数次温暖、却又不辞而别的男子,回家。=倾力打造人性话的文学站点,来读吧看书从此告别书荒!=
十四岁时,我奔跑出城市,在一个那样偏远的地方,找到一棵梧桐树,上气不接下气地剧烈心跳着,埋下了白楚的名字。
是的,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很久之前,语文老师就告诉过我们,汉字充满了温度和颜色。所以,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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