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词作总是不为人所看重,原来不是你不想写好,而是实没这个能力啊,这种手法恰是本词意境上的一种突破,见一叶落而知秋至,见细雨而念春水正是引人共鸣之处,试问,相见之难、相见之欢本词表现的如何?”
那柳公子道:“已到极致矣。”
“那么难道你便不能从这极致的相见之欢体味到离别之苦么?越是欢愉的相见,便意味着越锥心刺骨的相思,这词词义便是牛郎织女鹊桥会,每年相见一次,那相见之后的离别**之味,难道还需用语言来表达么?”
苏锦暗暗点头,李重是有真才实学的,真正的人的品质,多愁善感,情感丰富充沛,善于联想和总结,这词他的口稍加品鉴便显示出独特的意味来。
苏锦后世亦是专业的才子,对于这词当时给予他的评价为常见和肯的便是肯定了末二句那种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爱情观,否定了朝欢暮乐的庸俗生活,歌颂了天长地久的忠贞爱情,秦观所生活的年代是难能可贵的,这也正是本词的精华所。
李重很少正面的损人,但这一回他对那位柳公子进行乐闻毫不留情的打击,这等于是说柳公子才学不够,别说写,看都看不懂。
众人可怜的看着柳公子,这般出丑之下,估计《落花》诗社下次聚会是见不到他了,有几个人刚才还差点附和柳公子之言,这一下心窃喜:还好没冲动,献丑不如藏拙,古人诚不我欺也。
人群自然而然的围拢苏锦身边,苏锦享受着众人追星一般的崇敬眼光,心怡然自得。
“苏公子才高八斗,真乃盖世英才也。”
“这词不日将会传遍大宋,苏公子大名即将冠绝天下,我等能成为苏公子社友,幸甚!”
“能拜读苏公子大作,真乃三生有幸啊。”
公子才女们七嘴八舌毫不吝啬褒奖之词,苏锦捧上了天。
有甚者,几名花痴小才女开始瞎问起来。
“苏公子平日喜欢看什么书?听什么曲子?”
“苏公子您喜欢的颜色是什么?”
“苏公子对您影响深的人是谁?”
“苏公子您爱吃什么菜?奴家不才,白煮鱼头烧的还算勉强……”
“苏公子……”
苏锦愕然,原来古代人也会追星,也会八卦;这一番应付下来,比干了三天农活还累,浑身开始冒汗,只得求救般的看向李重。
李重也觉得这帮人弄的不太像话了,完全失去了矜持和自我,不由慨叹识人不淑,怎么就瞎了眼拉了这么些个人进了诗社。
“都做什么?叽叽喳喳的哪有点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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