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回声戴在手腕上,像平时一样去街上玩,去集市帮伊摩跑腿。路上遇到的街坊邻居和我打招呼,问我昨天有没有去看泉水,有没有捡到喜欢的玩意。我知道他们都把我当小孩子,于是端起我成熟稳重的笑容:“还行吧”,“就那样”,“没意思”,“不稀奇”。但和他们招呼完之后我又一想,他们只当我是捡石头玩的小孩,却谁也不知道我得了个宝贝——哈,我有一颗会发光会说话的珍珠,他们有吗?当然没有!镇子上只有我有,可能全世界也只有我有!我越想越得意,挺直了腰仰起了头,嘴角高高咧起,每一步都在石板街上跺得“啪啪”响,简直要跳起舞来。
不过,这么了不起的事不能跟别人炫耀,还是让我有些难忍。我本想去找奈特,可一想到他提起回声时那副嫌恶的表情……算了,跟他说了他也不懂。
那张画着口水小孩和水果的纸片我也好好收起来了。我本想把它压在枕头底下,又怕它被压坏,就用手帕把它包好,放进小盒子,又放进抽屉里——专门为它买的新手帕,专门为它做的小盒子,专门为它整理的一整个空抽屉,连我最喜欢的那颗铜纽扣都没有这个待遇。
每天晚上睡觉前,我会把回声从小布袋里拿出来,听一会儿里面的声音。女人还在说话,她的呢喃又轻又远,像被风吹来的花香。虽然听不懂,但这总能让我感觉平静,就像有一只手缓缓抚平床单上的褶皱。然后睡意会很快袭来,仿佛按时上涨的潮水。等潮水涨过两轮,我就把回声放进装小纸片的盒子里,关灯睡觉。
大概第五天的时候,回声出现了一些变化。它的光芒黯淡了,珠子变得灰扑扑的,面上浮起一些皱巴巴的褶皱,像颗被晒干的核桃。我用手轻轻摸了几下,褶皱是硬的,一动不动。我又把耳朵凑近过去——女人的声音变得比蜘蛛丝还细,比心跳还轻,就算我屏住呼吸,也快要听不见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难道它也像蛋糕,时间久了就会坏掉?我想去问奈特,可他最近几天经常不在家,而且他也没比我大多少,知道的东西未必比我多。我想了又想,只好假装不经意地在午饭时提起——“奈特上次在湖边捡了个小珠子,里面有人会说话。他说那个是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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