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真的会把泥土给捧起来,然后视若珍宝吗。
\n他觉得能够这样做的人,必然是疯了。
\n方重伸出手捧向地面,然而不是捧地上的泥土,而是落在地上的那只脚。
\n脚底已经沾染了泥土,纤白又娇軟的脚,似乎骨骼都是柔軟的。
\n捧在手里,方重异常小心翼翼,担心自己稍微一用力,就会挵疼迟景。
\n“脏了,我给你擦干净。”
\n方重捧起迟景的脚,那一刻他觉得自己是理智的,一切过往的记忆没有失去,但是眼前他的新娘,绝美的比世间任何的存在还要娇柔迷人。
\n为了他,自己就算是疯狂魔障,也毫无怨言。
\n方重轻轻拿着迟景的脚,随后就踩在他的衣服上,他用自己的衣服擦拭迟景的脚。
\n动作异常轻柔,仿佛那不是一直站了泥土的脚,而是染了细微尘埃的无价珍宝。
\n那确实是他的珍宝。
\n擦拭干净后,方重低头间,竟是闻了上去。
\n哪怕是迟景的脚,都比周围的鲜花还要芬芳。
\n方重只觉得,这里就是他的独有的后花园。
\n专属于他的极艳的春天。
\n迟景微微睁大眼,看着男人捧着他的脚,当成宝贝一样,擦拭泥土,还像条狗一样,嗅着他的脚。
\n更是在后面,迟景的脚心踩到了一点柔軟。
\n方重居然就这样抓着迟景的脚,不只是闻上去,更是把脸颊都贴了上去。
\n也是那个瞬间,方重像是忽然就理解了,为什么有的人,他身边倒是没有,但是看到过一些,那些人会养宠物,尤其是养猫咪的人,哪怕猫爪沾染过猫砂,也毫无嫌弃,还会去亲吻猫爪。
\n他的新娘当然和猫咪不一样,他不猫咪更加美丽迷人,他的骄纵他的傲慢,他的柔軟脆弱,全部都是独一无二的。
\n别说是被他的脚踩脸了,就算是让他俯身到地上,趴着去吃泥土,那一刻,方重都觉得自己不会拒绝。
\n方重笑起来,已然是极其病态的笑了。
\n“迟景,我爱你。”
\n又是同样的表白,这些人迷恋他的皮囊,但凡他不是这张脸,也许他们都不会多看他一眼。
\n所以迟景没有多少触动。
\n脚踩在男人脸上,对方还想吻他的脚,迟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怎么有这种奇奇怪怪的癖好。
\n他好像不知道,他这具身体,还有浑身萦绕着的馥郁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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