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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他有一双这样明亮的眼睛,难怪会在十五岁少女的天空中亮的发烫,烫的小鹿扑通乱荡。但是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况且当初也不是我先放弃掉他的,而是他恶狠狠的羞辱了我,不知道他记不记得,我倒是记得很清楚。
我的个子比较矮,初中时尤甚,平时做操排队差不多都站在第一排,也有一些人开自以为幽默的玩笑,笑我跳起来还打不到他们的膝盖,但我并不是很在意,因为我并不在乎他们的想法,也没兴趣去打他们的膝盖。
与千濯认识约摸半年,从夏天到冬天,我送给他糖果,饼干还有围巾之类,他都一一接受。虽然不太喜欢理我,但或许是他未明确表现出厌恶的情绪,使我会错了意,竟然误以为也许他能够给我交往的机会,莽撞的和他倾诉了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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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说其实很讨厌我,只是碍于我是方钦的同学,才与我虚与委蛇,像我这样五短身材,到底有什么自信能够开口和男人表白,诸如此类。这绝不是一个十五岁少女能够承受的侮辱,我只记得我尴尬的跑出去,很久很久都没再从那条街路过。
虽然个子有长高,将将长到了一米六,不再那样瘦小得引人注目,但多年来的习惯让我无法接受自己在外人面前脱下高跟鞋,我的鞋柜里面,除了拖鞋之外,根本没有一双鞋跟低于五厘米的鞋子,包括运动休闲款。
有人曾自以为小声的讨论我,怀疑我是因为个子太矮被怀疑有侏儒症,所以父母才会丢下我各自组建家庭。同样的错误,别人犯了是性格不合脾气不好,到我就是缺父少母家教欠乏,被怀疑拥有性格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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