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_71">就算是他面对这种状况,也会第一时间将自己列为本案的重大嫌疑人。
审问,是少不了的。
凶器上有自己的指纹?这怎么可能?
哦对了。
在刘格家的时候,他确实用一把水果刀,分食过几颗橙子。
也就是说凶器,是那把水果刀吗?
自己离开后,凶手进入刘格家,用那把水果刀,杀死了刘格?
既然凶器上只有刘格和自己的指纹,那么凶手在行凶的时候,必然是用过反侦察手段。
比如,带着手套。
或者,在手指肚上,涂满胶水等。
只要是蓄意谋杀,在网络信息发达的今天,想要做到避免在现场留下指纹,还是比较容易的。
其他不说,上网一搜就知道。
如此的话…
自己就是倒霉透顶,莫名其妙给凶手当了替罪羊?
凶手运气这么好的吗?
也有可能,是故意陷害?
眼下完整的案情他并不清楚,案发现场的勘察情况警方目前也不可能告诉他,所以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需要问问。
短瞬的思维运转后,陈益开口:“作案动机?不对。”
“是刘格欠我三十万,不是我欠他三十万。”
“他死了,钱我找谁要去?”
“从这个逻辑讲,在刘格还钱之前,我不可能对他下手,没错吧?”
青年警员微愣,一时间不知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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