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还有一点。
上述一切收益只是电视台的销售收益,其余部分外加版权尽数归于主控方,也就是星火影视所有。
合作主要条款就是这些。
至于出大头拿小头,郝金铭没什么不满。
能在水深如海的古玩圈中沉浸多年,他也不是什么傻子,早在合约签署之前,就托关系找到影视圈的朋友打听自己到底吃多大亏。
没错。
是吃多大亏。
他已经做好吃亏的准备。
隔行如隔山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亏点钱其实不算什么,郝金铭也不把这些钱太放在心上,只要能成功把电视剧拍出来并且拍好就行。
但是也不能吃太大亏,不然传出去也不好听。
可一番打听下来。
别人告诉他这份合约看似不公平,可实际上星火影视和常声影视倒也没怎么坑他。
电视剧不是有钱就能拍的。
筹建台前幕后团队,立项、选景、拍摄、后期还有电视剧的销售工作,这些都需要投入无形的资源,没有一定行业积累的人压根触碰不到。
只能说他拿的是新人条约,说亏也行,说不亏也没问题。
主要就是他个人怎么看。
另外还有隐晦的提醒,表示星火影视和常声影视两家公司都不简单,前者势头非常猛,后者是老牌制片公司。
想跟他们合作的人多得是,最起码卖片不愁。
就算亏钱。
也不会亏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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