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将哥哥给他的信扔进了火盆,然后便昂着头走出了这间囚禁他的小院。
走出小院的一瞬间,李元吉其实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作为人的快活,即便不是一个好人,至少从今天开始,他不要当那个被人扔来扔去的筹码了。
今日太子府邸高朋满座,人人为太子爷马首是瞻,说是文人墨客,但跪而舔痔者比比皆是,太子爷这人有些浮躁,他当下甚至还不如多年前在扬州遇见夏林时清醒,自从监国以来他遇到了太多了恭维和吹捧,他其实早就飘了,甚至可以说是早已迷失了自我。
他觉得自己的字写得比张仲春还好,文采比夏林还棒,治国理政即便是父亲也不如他,除了没有带兵打仗之外,自己简直就是个全才。
而这会儿三胡则一直坐在席上一杯一杯的灌酒,眼睛却从来没有离开过太子爷和他身边的美貌女子。
“金莲,去为诸才子献舞一曲!”
酒过三巡,太子爷吃马屁吃得饱饱的,人也有些微醺,于是他大手一挥便叫金莲下去跳起舞来。
金莲本就是大户人家出身,然后又在烟花之地流连,身段样貌都是极好,再加上她又精通音律,一段旋舞上前那可谓是极尽诱惑。
可以这么说,之前不是没人腹议过太子爷沉迷女色,有帝辛之相。但当金莲的水袖甩起来时,这些年轻人就开始逐渐的理解纣王、同情纣王和向往纣王了。
这放谁那能顶得住了,真的怪不得别人。
而就在所有人都在沉迷舞步之时,李元吉却突然上了台前,他喝了很多满身酒气的拿着一个胡人的手鼓便走到了旁边开始与金莲共舞。
他打出胡人的鼓点开始跳起了胡人的舞蹈,节奏顿时为之改变,金莲一开始有些不知所措,但此刻太子爷也没有喊停,她也只能硬着头皮跟着面前这个丑陋汉子跳了下去。
而太子爷这一刻酒其实早醒了,他坐在那脸色铁青的看着李元吉在那卖弄风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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