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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朱清这样子,朱红让去摘水果就摘水果,让去山里打猎就打猎,让去杀人就杀人,让做什麽都乖乖听话,朱红就会觉得他太好拿捏了,不会把注意力放到他身上。”
“要是他听个两次话,青春期叛逆发作似地不理一次,朱红肯定会觉得她这徒弟不太好搞定,才会注意到他。朱红让朱清干嘛,朱清就干嘛,她一定不会喜欢上他,因为在朱红眼里,朱清连性别都没有,他只是个方便好用的工具人而已。”
白陆总觉得有点不甘心,嘟嚷道:”人与人之间不能以诚相待吗?一定要玩心机,别人才会注意到自己?”
凌志刚微微一笑,把大掌搁放在已明显受到打击的白陆头上,安慰似地摸了摸,”没人让朱清一定要玩心机,朱红不喜欢他,他直接离开不就好了?为甚麽一定要死磕,做那种无意义的坚持?”
“小陆,你就是没谈过恋爱,才会太过理想化了,什麽一生一世一双人,在现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里是不存在的。喜欢一个人,有时只是因为对方长得好看,对对方感觉不错,或者是对方条件不错,就是这麽肤浅的开始而已。”
“而分手就是相处过後,发现这个人不是自己要的。恋爱这种事,就是让我们知道自己要什麽,不要什麽,或是发现自己也是一个浑身毛病的人。等到我们知道自己要什麽,或是改进了自己浑身上下的毛病,我们才会遇到那个对的人。也许运气不好,这一辈子都没有遇到那个人,那就随便在身边选一个还能接受的人,就这样过一生。”
凌志刚把双手一摊,”所以初恋即永远这件事,不存在的。我们每个人都要经历过很多错的人,才会遇到那个对的人。朱清完全没有必要对朱红死磕,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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