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蒙古人做的诸如“减丁”“俺巴孩的木驴之刑”之仇,以及金国对汉人“签丁”“括田”“交钞贬值万倍”诸事,宣布本王上乘天意下顺民心,将覆灭金国,为蒙古人和汉人报仇雪恨。
然后,赵朔宣布河北、山东进行总动员。
现在山东、河北的府兵,每县平均千人,总人数达到二十八万。赵朔宣布,紧急扩充府兵五万人,使麾下府兵的总兵力达到三十三万。
这三十三万府兵中将有二十万府兵,参与灭金之战。
立下大功的府兵,比如斩首三级以上者,可以直接升入八旗军。
立下次功的府兵,比如斩首一级以上者,赏田五亩,或者给予等额钱财。
所有参战府兵,凡因此战伤残者,终身保持府兵待遇,不再缴纳田地赋税。死亡者,家人免田地赋税二十年,并抚恤白银二十两。
另外,参与灭金之战的府兵参与战利品的分配。他们的赏赐,为赵朔麾下正规军一半。
如果顺利灭金,对山东、河北的百姓也有好处。灭金五年后,山东河北田地赋税永远由四成降为三成。
当然不能马上降低赋税了。毕竟,灭金之后要收拾金国的烂摊子,要扩充军队占据更大的地盘,都需要大量的钱粮。钱,赵朔不缺。粮食,赵朔却是变不出来的。除了灭金之后想办法勒索一下宋国之外,就只能让山东河北的百姓负担了。
《灭金令》的第三部分,就是对金国占领区百姓的政策了。
凡金国城池,若是蒙古军来到之时开城投降,并且出丁壮帮助蒙古军攻城,蒙古军保证他们生命财产之安全。
非但如此,原属金国之地还会和山东、河北一样,实行均田制和府兵制,减轻百姓负担。
而且,均田两年后官府才会向百姓收取田地赋税。
换言之,赵朔要给百姓两年的时间休养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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