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底。
其实在路遥看来,大壮对篮球的喜欢很纯粹。
认真的打,计较输赢,努力。
这或许是绝大部分爱好篮球的人都会有的共性。
而带着这份心情,逐渐找回了手感的他再次回到了曾经那个无所不能的复华王牌得分后卫。
一波一波人的上,一波一波的被打倒。
小学弟从一开始的斗志昂扬到麻木,一切的一切只经历了一上午的时间。
或许,这一刻他才真正感受到了队伍里的几个学长偶尔提及的那句“要是路遥在就好了”话语的含金量。
不过说到底,篮球这东西就是一个技不如人就得甘拜下风的东西。
人家投的比你准,速度比你快,力量比你大,打不过就是打不过。
要是野球场上可能还有所谓的恼羞成怒后的犯规,但在大学的球场上却不多见。
路遥连续打了一个钟头,最后包括田大壮几个人都体力不支后才下场。
而他刚下场,就收到了一瓶水:
“路哥哥,给。”
扭头一看,竟然是薛明悦。
“哟?”
他有些惊讶,笑道:
“你怎么过来了?”
薛明悦耸耸肩:
“就过来了呗。”
见状,路遥想了想,拿起了地上的文件和手机后,对田大壮打了个招呼:
“大壮,不打了啊,我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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