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樾跟了他三年。
在凌樾之前,他时间最长的情人不足三个月,唯独凌樾长达三年。他最初是抱着玩玩的念头,一个为了钱陪酒的男大学生,有那么几分姿色,这样的人到处都是,和以前每次包养人一样,打算玩个两三月扔了。
三个月到了,他没有扔,那时候给自己找的理由是对方脸不错,且乖顺。
又三个月到了,他仍然没有扔,理由是操狠了哭起来很勾人,他想再看人多哭几天。
三个月又三个月,没完没了的三个月,他渐渐习惯身边有那么一个人,貌美、乖顺、又有才华,在外人面前话少的仿佛哑巴,在他面前,他的身下,会哭着一声声叫傅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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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司回家发现公寓没了凌樾行李的那一晚,他砸了所有能砸的。
他潜意识里凌樾不可能离开他,也没胆子离开他。
凌樾需要他,怕他,更,爱他。
“滨琛”
爱他的凌樾回来了?愣神间,一个比打火机略大的电棍毫不犹豫戳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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