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伴和知己,和我一样,他是个怪物。
不过,明面上,他是这个帝国的主人。父亲早年间创立了一个宗教,现在这个宗教是帝国的国教,不只是一般人,就连皇室都信仰这个宗教。阿斯莫德是现任教皇,等于是帝国的实际掌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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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皇帝在阿斯莫德面前的样子,毕恭毕敬,唯唯诺诺的。他好像很喜欢阿斯莫德,无论阿斯莫德说什么,他都会乖乖照做。
当然了,大家都很喜欢阿斯莫德。同样的,也喜欢我。我和阿斯莫德就像两个漩涡,永远有人往我们身边拥。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为什么,还以为是我长得好看,又身份尊贵,才会被那么多人喜欢。没关系,我也很喜欢人,这种感觉也不赖嘛。
但阿斯莫德不喜欢人。不止一次,我看见他表情冷漠,眼里是藏不住的憎恶。“别和人类走得太近,梅菲斯特,”他告诫我,“你越来越像人了,这样不好。我们是狼,而人类是羊,你穿着羊皮太久,就会忘记自己究竟是什么了。”
我觉得好笑。我是什么?我不过是一团肉块,从血中诞生的东西,说夸张一点,就是畸形之子,怪形之卵,世界的异类——对,就像漫画里的那样。只要我想,可以变成人,变成狗,甚至变成一块石头。我是什么?我不就是怪物吗?既然我就是怪物,那不管我做了什么,不都是怪物的行为么?
我是怪物,所以,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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