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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想去,便宜儿子就在这时成了一张最好的挡箭牌。
反正,也是哪个不知名跟他搞过的马子生下来,扔在他门口的。如果不是老母劝说他留下,他早就挖个坑把他埋了,养他多麻烦。
反正死了,总还可以再生。找个女人搞一搞还不简单?
因此,当那个小不点真的被埋在盗洞下时,他并不感到多遗憾地就松了手。
楼宏远不会想到,小不点还能够苟延残喘地爬回来。
不仅爬回来,还带来了一拨警察。
他手上的鱼眼相机,拍摄了他们每次让他下盗洞时的情况,证据确凿。
而他之所以没有第一次就交给警察,是因为他知道,引蛇出洞后,得乱棍打死。只有一棍,是打不死的。
小男孩降临人世,第一次学会看的文字,不是爸爸妈妈,不是平安喜乐,不是那些积极美妙的阳光词汇。
而是法律上一行冰冷的文书,记录着:若多次盗掘古墓,会被判十年以上的刑期、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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