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长连忙道:“好治的,好治的,我查了,移植造血干细胞就行。”
大叔认真地听着,五官终于舒展了起来。
一个多月后,11月15日,珠大。
天气稍稍冷了些,夏日结束,再次赶上了秋。
白清夏却依旧喜欢穿裙子,不过裙子里面会搭配一件底裤,所以之前说什么不喜欢穿裙子,只是因为不习惯,习惯之后,她也终究是个年轻爱美的女孩。
这一个月以来,钟锦程是最累的一个人。
大叔住院之后,白清夏不愿意请新的人,就将大叔的工作转交给了钟锦程,所以钟锦程兼具煮面与送餐两份工,按理来说他这么懒的人是不会答应的,但陆远秋给出的两个原因打动了他。
第一,大叔煮面工的薪资是一月三千,而钟锦程靠着送餐一个月也能拿两千,虽然累点,但他加起来能拿到五千的工资,是罗薇的两倍还多。
第二,他顶替的话,可以暂时帮大叔守住这份工作。
这天中午。
店里闲下来后,白清夏喊了员工过来开始发工资。
钟锦程整个人瘦了整整一圈,人也显得比一个月前黑了许多,但一双眼睛却较之前更亮更精神,而且身材明显得到了锤炼,相较于之前那文弱书生的模样,现在的他面部棱角更分明,人也更精壮。
不过要按陆远秋的话来解释,这都是因为钟锦程这段时间累得没有了欲望,所以人才变得精气神十足。
双手接过白清夏递来的信封,钟锦程脸上挂着掩饰不住的笑容,信封厚厚的,摸起来就有一种踏实感。
他打开看了眼,当即朝白清夏道了一句:“谢谢老板!”
白清夏朝他笑着:“你不数一下吗”
“不用不用!我先回寝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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