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迹里多了一分成熟和稳重,少了一份少年意气。
信里写,他离开那日,父亲形色匆匆,他只以为是跟着父亲去外地走商,没想到到了码头才知道,他们举家搬迁,移民到阿麦瑞克。
当时未曾想,两人竟连最后的道别都没有。
白荀以为日后还可回国,没想到一去十四年,从来以后没有机会踏足故土。
他在阿麦瑞克,十分思念家乡,白老爷子已经去世,离开时没有闭上眼睛,遗嘱想要葬在故土家园,家里人只能将他的骨灰供奉起来,期盼日后有朝一日可以回家。
信中还写,每当夜里念及巧巧,想起当初俩人青梅竹马,红袖添香,渐生情谊,以及那些幼稚可笑的山盟海誓,当时的情感是真的,当时的人是真的。
十四年前,白荀想娶巧巧,十四年后,依旧想。
只可惜造化弄人,他活到28岁,才真切理解这个词的真正含义。
听闻余桃已嫁人,丈夫体贴,且有三个佳子,他心中欣喜酸涩。
不久之后,他也将成家立业,未来妻子同是在美华人,知书达理,温婉可人,很得家中长辈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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