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漓一眼就注意到了他。
跟踪了陈刻,找到了他上班的地方,又花了点时间,打听陈刻的事,得知他单身,工资还算可以,林漓就上心了。
这工资,足够养她,反正她吃的喝的,也不要求事事精细,糊弄着糊弄着,日子也能过。
最主要的是,跟了陈刻,她就不用拼搏了,连日常小事,都有人帮她处理。
比如洗个衣服什么的,听说陈刻挺勤奋,房间收拾得很整齐,而且老实寡言。
在林漓看来,老实寡言,就是好欺负,等自己成为他的人,还不把他拿捏得死死的。
这不比伺候那些有钱人好?她过日子,是要拿捏人,不是被人拿捏的。
当时20岁的林漓,选中了陈刻,她嫌弃陈刻的工作,又喜欢陈刻对自己的纵容。
有时生气了,还会脱下陈刻的裤子,抽他屁股,使唤他,跟使唤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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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娇气,还不好伺候,爱折腾人,找那些有钱人当金主,谁能忍受她的坏脾气?
最主要的是,有钱人她控制不住,万一自己想抽身,对方不给,对方有的是办法留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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