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年约50至60岁之间,死亡时间应在一星期前,即10月6日左右,系死后入水。
谭先国、刘毅、高平希望得到更详细、更具体的结论,例如死者姓名、住址、面貌、职业,还有死亡原因,凶手特征。这样,他们才便于开展下一步的侦查工作。然而,希望并不等于现实。他们懂得,科学的结论是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产生的。死者身上没有任何证件和文字材料,任何高明的法医也不能妄下这种结论。
谭先国意识到下一步侦查工作的艰巨性。他没有露于言表。他们盯着死尸,想了想,问袁毅和刘德珍:
“从死者衣着和装钱的红布腰袋来看,其职业应是湖区农民中做小买卖的人。你们说是不是?”
袁毅是个厚道人,答话非常实在:“你是侦查里手,肯定早已作出这个结论,所以不必我们重复。”
在场的人都禁不住笑了。
谭先国又问:“按常规,装钱的红布腰袋应系在死者腰间,而它则离开原有的位置,依附在死者颈部,奇怪的是未系也未扣,竟没有被水冲走。这是什么原因?”不等袁毅、刘德珍回答,他又继续发问:“红布腰袋的拉链敞开,袋内空无一文,红布腰袋捆扎腰间的两根带子的纽结未散,而一端断脱,这又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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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驶往岩汪湖的公安艇又驶回了牛角尖,它载来了汉寿县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聂志明、刑侦大队队长刘述明、刑侦大队教导员赵定福、刑侦大队侦查员杨瑞东、伍杰、吴月、张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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