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下设两个经营部。第一个经营部在韶山冲,第二个经营部在市委院内。
洪先洋是韶山太阳城的副总经理兼第二经营部的经理,他上任以后所做的第一项业务,就是订制、发行18枚套仿币镀金毛主席纪念章。限额发行2万套,每套售价250元。
今年7月,在社会上发现了假冒伪劣的18枚套毛主席纪念章。太阳城的正副总经理向我们检察院作了反应,要求派人帮助他们一起去打假。
这样,反贪污反贿赂科科长刘金辉带着我一起去打假。就在打假过程中,我们接到举报线索:洪先洋有严重的受贿问题,且受贿金额巨大。
经我们了解得知,第二经营部纯属一家班,会计,是洪先洋的岳父,韶山学校退休教师;保管,是洪先洋的妻弟。要从这些人当中得到洪先洋受贿的线索,是不可能的。
我俩一边打假,一边找与洪先洋有过业务往来的人了解情况,终于抓住了一条线索。
浙江个体户刘达美,曾给太阳城第二经营部制做过价值三万多元的领带夹,后来,洪先洋不再从她那里进货了。刘达美警告说:“你得了我百分之十的好处费,你不进我的货了,我会报复你的。”
洪先洋只好又从她那里订制了一批镶嵌毛主席像的领带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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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万元的领带夹,对太阳城第二经营部来说,只能算作一宗小业务。在这宗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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