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里,吴雨涵就和自己一样,是不被理解的那朵白莲,两个人很快就找到了对方身上吸引自己的特质,每天一起去图书馆学习,一起去上在别人看来枯燥的选修课。
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易家胜以为自己找到了真爱,但是吴雨涵却随着越来越多的接触,有一种自己的决定太草率的感觉。
家在魔都,有房有户口的吴雨涵,内心一直有着一些小骄傲,父母都在医院工作,本身家境就在中等偏上,加上父母的偏爱,有些公主病一点都不奇怪。
而且因为长相清秀无害,身边一直不缺少追求者,自己想要的东西,只要暗示一下,很快就可以得到,其实她并不会因为东西的价值而感到高兴,更多的是享受别人对自己魅力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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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现在的吴雨涵略微有些后悔,虽然从谈吐到三观,自己也能确定的家境肯定很好,因为见识是不会骗人的,只是易家胜不像陈思思说的有一点节省,而是他不会花没必要的钱。
比如,自己喜欢的新款包包。
习惯了以物质作为被崇拜的形式,吴雨涵只能安慰自己,易家胜以后会慢慢改变的,而且除了这一点,易家胜不论相貌,还是性格,都是自己喜欢的类型。
但是心里还是有一点怀念自己的头号舔狗,姚泽华,那个男人虽然并不帅气,但是也足够高大威猛,最主要的是对自己百依百顺。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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