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餐点吃企业的,需要有3点半之下午茶时间。
7.给各地区稽查员,防止血汗粗工的产生一经发现,立刻上报给环保总署主管职,此为霸凌事件。
中华国师颁布协定法。
承运之轴,奉旨懿旨。
第二十六篇之论述三。
台湾粗工企业大改革-外籍劳工篇。
1.外籍粗工员工,在雇主引进台湾来时,下机后就必须设定在那一区负责上班工作外籍劳工同样不可跳区。
2.雇主必须帮外籍劳工租令宿舍,没上班工作时,可请主管职带出去游玩,或外籍劳工待在宿舍休息。
3.外籍劳工谈恋Ai,雇主请别g涉太过,每位男nV都有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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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籍劳工的上班薪资,不得低于台湾员工的六成五以下,此不仅保护雇主企业,也保障外籍劳工的领薪权益。
5.外籍劳工私自出去游玩结伙同伴要向企业主管职报备,包含外出时间,约定归回时间,外出游玩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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