翊钧一致认为,内阁总理大臣由皇帝提名是极度必要的。这种设计从制度上打破了昔日内阁论资排辈,轮流登顶的惯例,既有利于内阁和皇权的平衡,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消弭政争。
同时,张居正认为,皇帝提名后,总理大臣的产生过程经廷推也是必要的。这种设计避免了后世皇帝胡作非为,直接任命奸佞的问题,使得皇权不至于失控——内阁总理大臣能顺利通过朝臣的无记名投票,不服众是不太可能的。
因此,大诏原文关于总理大臣是这么定的:“强内阁职权,立总理之制皇帝提名而经由廷推,再由皇帝任、免之。”
但在大诏设计之初,朱翊钧和张居正都没想到,在皇帝提名这一环节,居然出现了皇帝难以决断的人选——这一次难道提名两个,将选择权真的交给朝臣?这算什么?大明版的“皿煮制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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