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t_14">性交易在英国从未被明文规定为合法,但政府也从来都不积极取缔。
在法律上,1751年《治安法》和1824年《公共场所风化法》一直以来都是政府干预风化问题的最主要法律依据,然而其中并未有任何一条条款是专门针对性交易的。
《治安法》通常被援引来处罚妓馆的条例写的是:任何人若经营一间扰乱公共秩序之屋,应被视为扰民者,可依法起诉。
而《公共场所风化法》打击的则是游民,上面的规定是:任何在公共街道或公路上游荡的流莺,如有喧哗或不体面之行为,可被认定为流浪恶徒。
因此,实际上被抓进苏格兰场的流莺们获得的罪名通常只有两条,一是因为扰民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二是因为在街头徘徊被定性为流浪恶徒。
而法律上的这种含混状态,也就赋予了地方政府和警察部门在相关案件上极大的自由裁量权。
而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处罚,通常也是因人而异的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如果案件起因仅仅是邻居投诉,那么通常也就是走民事诉讼,处以罚金。
但如果起因是媒体关注,又或者是内务部近期下文严打,市政府在推动什么城市净化行动的话…
那么,对不起,这次很不走运,得走刑事诉讼,起步就是六个月监禁的顶格处罚。后面有可能还会被法庭勒令关停,最少也会被法官下达《保守行为令》,要求嫌疑人保证永不再犯。
当然了,以上这些遭遇主要发生在那些单飞夜莺或者档次较低的“娱乐场所”身上。
如果是那些贵族和社会名流经常光顾的高级会所,譬如夜莺公馆这种,通常不会被轻易动手,一般而言,在相关行动开始前,就会有人给她们通风报信,让她们提前休业。当然了,在极个别情况下,通风报信也不管用,那就是她们牵扯进了政治的漩涡当中。
不过,即便是那些普通的小会所,其实也不必为了政府的清扫行动太过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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