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奴隶都被嫌弃的境地。
也就是在宁姆格福那种远离黄金王朝中心的区域,边陲统治者为了降低统治成本,会对他们展现一些怀柔的姿态,当做仆人和杂役。
当初在罗德尔大街上,宁姆格福的队伍向罗德尔朝贡,队伍中的混种就是这么来的。
而混种这种生命,好歹还只是在黄金王朝中‘受鄙视’而已。
但另一种生命…却已经是某种程度上的‘禁忌话题’了。
——恶兆之子。
这类生命其实也是黄金树之民生出来的孩子,他们的身体上也不会长翅膀、鳞皮、兽爪等等奇怪器官。
唯有一点——他们长角。
不光是在头上长,脸上、胳膊、胸口、肋下、脚踝…那些扭曲的角如同皮癣一样,会大面积的出现在他们身上的任何角落,并且蜿蜒生长。
角这个器官,在交界地有着独特的地位。
因为角其实是灵性的聚集点,在野外,强大的动物甚至本能性的为了积累灵性,而专门去捕食长角的动物,吃掉那些角,并且谋求让自己也长角。
通过捕食而进化自身灵性,这是生物的本能性举动,没什么好说的。
但是动物归动物,现如今的黄金律法时代,人却都是黄金树之民啊!
黄金律法为交界地的人类带来了灵魂不灭、稳定转生的保障,但前提是你的灵魂得回到黄金树里面去进行保养,还有再次雕琢。
而一旦被恶兆之子那浑身都是的角所杀,黄金树之民的灵性力量就会被强行聚集在那角上,死后无法归树。
而无法归树…这可是黄金律法时代,最为!最为严重的后果!
相当于让人永世不得超生。
也因此,浑身长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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