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剧小品,编剧还是沈良——三天前就找了沈良。
沈良根据喜剧大赛皓史成双的小品编了一段,就是两人吵架、和好那段…
顺带介绍了一下赞助商——海澜之家嘛!
就是吵架的时候加一段台词的事…
拍起来很简单…
差不多半小时搞定。
哦,这回有报酬的——口播赞助当然要算钱,他又不是品牌合伙人或者代言人啥的,凭什么白白口播?
价格也不高,一期大概给个八千块,再分给璐丝一半…
不过,从下一期开始,沈良就要加收创作费了!
一期才五万块,干这么多活,明显把他当成廉价劳动力了。
作为主持人,汪函应该也感觉到了上半场有点疲软,所以,下半场第一个就把话题抛给了沈良:“沈良,你有什么提案?”
沈良才坐下,就被Cue,赶忙站起来:“我发现…网红这个词已经变成贬义词了…”
“哦?怎么说?”
沈良道:“我以前是个网红主播…出道就过气,发了歌也没地宣传,公司对我也是半放弃状态,干脆我就自己做主播…慢慢在主播这个领域有了点小名气…我本来觉得自己还挺励志的,但…参加明日之子的时候,感觉大家都挺看不上我…原因就是我的网红身份!”
“就感觉所有人都看不上网红!”
“我上网一搜…确实,网红处在鄙视链的最低端。”
“我自己总结了一下,原因有两个,第一是因为在我们几千年形成的科举取士制度,衍生到现在就是名校毕业进入正规大企业就职,晋升,这个是被大众所羡慕和一致认同的路,他们觉得除了这些以外的途径都是小路,这种思想在我们的脑海中根深蒂固,形成了固定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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