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民区生活,见过太多的丑陋和阴暗。
混帮派看似风光无限,实则有几人能有好下场的?
她宁愿儿子去乞讨要饭,也不想儿子和帮派成员混在一起。
诺伊斯表情不自然地挤出一丝笑容,眼眶湿润地说道,“我也不想这样的,但是我能怎么办?”
“我没文化,找不到好的工作,就是去酒店洗厕所都没人要我,我不犯法难道等死吗?”
“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只想趁年轻多赚点钱,有朝一日能带你和琳达离开这鬼地方,我难道做错了吗?”
母亲听完儿子的真情流露后,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反驳。
她也没读过书,一出生就是生活在贫民区这个泥潭里。
14岁就被黑帮分子强奸,被迫怀孕嫁人。
大道理她不懂,她只知道丈夫死后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有多么不容易。
她爱诺伊斯,不愿母子俩有朝一日在停尸间再重逢。
但是那又能如何呢?
诚如儿子所说,以他的条件不去做违法勾当,难道等着饿死吗?
反驳的话语说得再漂亮,终究还是苍白无力的,难抵现实的残酷。
所以母亲沉默了。
就在气氛莫名有些尴尬的时候,突然间一个十三四岁的黑人男孩跑了过来,大声叫喊道:
“路易莎婶婶,诺伊斯哥哥,不好了,琳达在学校里被人欺负了,你们快去救她!”
“什么?”
听见黑人男孩的话语,诺伊斯蓦地怒了,想也不想就从背包里掏出枪,“快带我去找琳达!”
黑人男孩点点头,马上转身带路。
路易莎看着儿子和黑人男孩远去的背影,嘴巴张了张,最后却什么都说不出口,无力地跌坐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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