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世俗平民的生命人身财产的安全受本神谕保护。本神谕也保护世俗平民在X和基本人权上得到公正对待。
22.本神谕保护世俗平民在各个领主的统治区域自由安全的迁徙。
23.本神谕保护世俗奴仆的生命和人身不受不公正的侵害,包括不受其拥有者的不公正侵害。
24.本神谕不禁止世俗居民信仰其他的神,但不得在联盟国任何统治区域或神圣区域内保有或祭拜任何其他神的神像。
【身份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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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领主可在统治区域转出卖出、背叛nV神信仰、外敌入侵等情况下变为世俗平民。
26.信仰安娜nV神的世俗平民可在获得统治区域之后经由本神谕第4、5条成为领主。信仰nV神的世俗平民可由本神谕第15条之情形成为神职人员。
27.神职人员可经由解职、失去信仰等情形成为平民。但不可直接成为领主。领主在失去统治区域之前也不可成为神职人员。
28.世俗平民可由卖身、犯罪等情形失去X和人身自由,成为奴仆或罪犯。奴仆可由赎身、罪犯可由刑满的情形成为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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