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细腻,如同把玩上好的羊脂美玉。
铜镜前的男人威严俊美,女人明艳娇媚,看起来极为登对的一对璧人。宁锦婳咬着唇,身体紧紧绷直。
她道:“嗯,你把窗户关了罢。”
她不冷,只是在男人靠近的时候忍不住颤抖。宁锦婳觉得他近来很怪,嗯……说不上来那种感觉,方才他的手搭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她后背汗毛直竖,压迫感十足。
其实陆寒霄的相貌极为出色,但归咎于冷冰冰的性情,旁人一提起镇南王,只能想起他的雷霆手段和冷血心肠,很少有人敢直视他的面容,宁锦婳是为数不多的、能欣赏他的相貌的人之一。
她亦是俗人,她喜欢他,肯定有皮相的缘故。当年她跟陆寒霄成婚,有跟她不对付的闺秀幸灾乐祸,说陆世子那个性情,跟个冰块一样,一点也不知情识趣,婚后有她的苦日子过。
宁大小姐心道:那是你们不懂冰块的好。
她喜欢他。
喜欢他的宽额高粱,喜欢他的浓黑剑眉,喜欢他深邃的眼睛和薄唇。喜欢看在外人面前冷淡克制的男人,只在她身上的灼热疯狂。
可如今那些话好似忽然应验一般,夫妻愈久,这个男人更加沉默内敛,她看不透他。明明他温声和气,甚至于对她言听计从,可她总是没由来一股心悸,好似对面是一个披了人皮的野兽,不知何时露出狰狞的面孔。
陆寒霄沉默着关上窗户,又在衣挂上选了一件薄披风拢在宁锦婳身前。常年舞刀弄剑的指腹粗糙,蹭在娇嫩的肌肤上,酥麻麻,还有些痒意。
“这里,还疼么。”
他摸着她的颈侧,那里伤痂脱落,原本有一道极其狰狞的疤痕,后来陆寒霄不知从何处找来一瓶生肌膏,说有治腐肉、生白骨之效。可她的肌肤太过娇嫩,用了个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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