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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吓得脸色煞白,公诉方却一脸的幸灾乐祸。
就因为这件事,张静和公诉方结下了仇,有事没事就要找找检察院的麻烦。很久之后,她的名字还是检方的一个忌讳,只要提到这个“女魔头”,公诉方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怎么又惹上了“检方公敌”,第二件事就是赶紧重新翻看卷宗,看看有没有什么疏漏。
“证人,你的身份?”恢复了法庭秩序后,审判长问道。
“张静,省公安厅刑事技术勘察员。”张静说。
“证人,你是否清楚你有义务如实向本法庭作证,如作伪证或故意隐瞒事实,要承担法律责任?”审判长又问。
“清楚。”
“辩护人,请提问。”审判长说。
“证人,本案中,你认为凶手是不是眼前的被告人?”说实话,这是我第一次开刑庭,对于怎么向证人问话完全不清楚,所以只能选择这种直截了当的方式。
“不是。”张静说,“我有充足的证据表明,凶手不是被告人。”
合议庭里响起了一阵嗡嗡声,法官们交头接耳地议论着,片刻后,审判长才说道:“证人,我重申一遍,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是否清楚这一点?”
“是的,我很清楚。我有证据。”张静平静地说道。
“请出示你的证据。”审判长说。
张静拿出了一份鉴定报告,说道:“我们接受了律师提出的对物证进行重新鉴定的请求,经批示,我和同事对现场发现的车辆进行重新鉴定,在车内发现一只死蚊子。在该蚊子体内提取到了微量血迹。经鉴定,血迹不属于被害人,也不属于被告人,而是属于另外一个人,被害人的男友朴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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