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最右边的李箸,一身白色圆领袍衫,用料倒是极好的,绣着暗纹,一般人家还真用不起,面容温雅秀丽,瞧见柳如筠看他,他朝她俯首作揖,表示行过礼了。
柳如筠皱了眉,也只得回了礼,随即道:“少卿大人真是折煞下官了,少卿怎的屈尊来此?”
李箸笑了起来,笑容温雅,好一个浊世翩翩佳公子:“这件案子大理寺卿让本官全程跟进。”
宋辊的笑容此刻僵在了脸上,他原本以为李箸只是来凑热闹,却不想是真的当真的。
“还得麻烦少卿照拂了。”
为了“感谢”两位大佛亲临,当夜就定了酒舍,千呼万唤,这才使得两位大佛挪动尊贵的脚跟着一起去。
李箸选择步行去康顺酒舍,也幸亏这平康坊不远,走过去也只消小半个时辰,谭莒跟在他身后,着实是有些急的。
这公子哥儿着实风度,走路的气质高雅至极,却是慢极了,他恨不得抱起这公子哥往平康坊跑去。
他自然不知道身后的谭莒的想法,也许知道了也不想理,他瞧着街道两边摆着摊位的市民,这些摆摊的物件也颇为有趣,他瞧着一支狼毫着实不错,随即掏出了一缗给买了,随即又去了另一边。
谭莒只得跟在他身后,瞧着颇为着急,他瞧了瞧天,都快黑了,他只得凑上去:“少卿大人,这快天黑了,若吃完,定会宵禁……您看?”
他瞧了谭莒一眼,随即也正色起来,将狼毫递给了谭莒,让他给帮忙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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