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柜子上有一瓶蜂蜜,赶紧用它冲了一杯蜂蜜水,有解酒的作用。
端着蜂蜜水来到床头,伸手放置在床头柜上。
在临走前,徐瑞甯想给她留个信,自己因为来得匆忙随身没有携带纸笔,这时卧室里的一张书桌引起了她的主意,踱步上前去,上面果然有她要用的便签纸和钢笔。
这时视线又被桌上的另一样东西给吸引开来,那是一张相框,照片上的女孩很显然是林嘉月。
徐瑞甯忍不住伸手将其拾起来观看,照片里的女孩笑容青涩,穿着海港中学的制服,明媚青春,如此美好。
和她现在的模样没有太大的改变,要说唯一的改变可能是更加漂亮了。
将相框拿在手上仔细端详了一阵,这才依依不舍放回原位,伸手拿起了便签纸和钢笔,弯腰伏在桌上洋洋洒洒写下一行字来,紧接着收起笔盖,将写好留言的便签拿到床头,贴在装有蜂蜜水的玻璃杯沿,确保她能够看得见。
如此一来,徐瑞甯才放得下心离开。
从公寓楼出来,外面天空已经露出了鱼肚白,而司机周吉已然等候在此。
徐瑞甯坐上车,抬手捏捏眉心说:直接去公司。
清晨的闹铃响起,林嘉月猝不及防被叫醒。
一种头痛欲裂的感觉袭来,脑子像要炸了一样,好不容易支起的半个身子又因为难受不适重新倒下去,好想就这样继续睡下去啊,要是今天不用去上学就好了。
闭着眼睛梳理头脑,不知不觉就记起了昨夜的一些事情,她好像见到了荷宝,在她家排挡喝了一些酒。
然后后来还发生了些什么,自己已经完全不记得了。
闹钟因为没人关持续不断响着,林嘉月干脆一把坐起身来伸手去关闹钟,这时才注意到床头柜上的一杯水以及杯沿上的标签纸。
怀着疑惑撕下标签纸来看,上面是手写的一行话,字迹很独特,铿锵有力,也很好看。
早起把蜂蜜水喝了,厨房有煮好保温的粥,可以直接吃,牛骨汤也记得喝。
就这样一段话,甚至连署名都没有留下。
林嘉月拿着便签纸横竖反过来都检查一遍,奇怪,这谁写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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