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馥之似仍未觉察出她口音怪异之处,只坚决地点点头:“自然还是与姨母作伴,那曾府也不过是逢场作戏,以求平息风浪之音而已,想来也不愿假戏真做。不过,你既然允了,姨母还有个条件须去与曾府提,这是姨母临时所想到的,但不能不说与你知。”
“姨母请讲。”
“这条件便是,由曾枢相出面,为一位故人之子留条后路。”
第六章 苏沈旧事
“苏迨?”
苏轼的第二子?
听到沈馥之提到“苏迨”这个名字,姚欢一下子提起了精神。这么快,才穿越来半天,自己就开始接触到苏门父子的故事了?
沈馥之正起身去掩一掩窗户,以免向晚的凉风吹到姚欢的头,因而并未看到姚欢双眼中突然闪过的异色。
再回身后,沈馥之缓缓道:“今岁出了正月,扬州来人报信,沈公怕是撑不到阳春。我即刻搭船南下,所幸在扬州见到了沈公最后一面。他除了将他归隐后所写的梦溪笔谈的刊印本赠与我和族中其他子弟,还提到世人冤他陷害苏学士之事。沈公是将去之人,气息奄奄,却泪染前襟,观之叫人心酸。”
姚欢刚刚稍许压下的兴奋,又如林火般噌地窜了上来。
沈公,梦溪笔谈,原来母亲和姨母,竟然是沈括的族人!
紧接着,姚欢反应过来,姨母提到的,恰是千年后史家依然争论的一桩无头公案。
王安石熙宁变法时,当世两大才子,苏轼和沈括,苏轼反对新法,而沈括支持新法。苏轼通判杭州时,恰逢沈括由神宗皇帝安排,察访两浙。沈括向神宗辞行时,神宗让他在杭州善待苏轼。不曾想,沈括却在与苏轼交往唱酬之际,将苏轼在杭州所做的诗上呈朝廷,告发苏轼在诗中诋毁新法,被认为是点燃“乌台诗案”导火索的第一人。
当然,上面这些,是部分史家援引元祐补录中的记载所得结论。不过,亦有史家指出,元祐补录作者王铚虽然生活在南宋高宗年间,离北宋神宗年间比较接近,但他对于细节的记录明显有疑。
沈括察访两浙是在1074年,乌台诗案发生在1079年,前后相差五年之久,怎能因为沈括曾经在杭州与苏轼相处过,就认为苏轼的诗是沈括献上并加以诋毁的呢?再者,乌台诗案是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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