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渡金的挂衣架上挂着各种凶器,安德烈端详了片刻,挑出其中一件来。
那是把精致的匕首,柄把带着一颗漂亮的猫眼绿,“看来亨利和他的伙伴并不怎么会使用这些东西。”
安德烈很是嫌弃地说着,拿起旁边的绒布擦拭刀刃。
刀刃上面满是划痕,血液也许久没清理。
安德烈把绒布拿起闻了闻说:“那个女孩的血。”
“他们做这些是为了什么。”莱恩斯有些咬牙。
他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有些刑具连他也不知道怎么用。这些东西用在一个孩子身上,未免太过残忍。
安德烈打量着凌乱的桌面,发现了一本皮革包装的书。他拿起那本书,翻开。
书实际上是手写的日记,歪歪扭扭的花体看起来不伦不类,和这本日记的主人一样。是个误入了宫殿的无赖,即便装得再上层,内里的不入流依旧展现的一清二楚。
这本日记是亨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