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就按你的决定做吧。”
进来的男人叫杜昉,戴着无框眼镜,皮肤有些苍白,显得整个人很清秀。他比易世小不了一两岁,还仍然一身的理工男书卷气。
杜昉不到叁十就当上了leader,能力很强,性格脾气和易世也比较投缘,私交不错,这几年帮着易世处理了很多大大小小的项目和问题,是易世接手公司以来很得力的助手之一。
说完了公事,杜昉还是没忍住好奇心,问了易世:“Boss最近是有什么好事吗?”
易世一愣,面露疑惑
杜昉指了指易世的脸:“从我进门到现在,您嘴角就翘着,一直都没放下来过,是什么好事?公司的事?女人的事?”
易世摸了摸自己的脸,有些讪讪,抬眼仔细看了一眼杜昉,发现他也不对劲,正好转移话题:“呵,你还说我,我看春风满面的是你吧?”
杜昉掐了掐自己的脸,笑嘻嘻的说:“上午在盛景项目组里看到一个人,特别像我本科时有过好感的小师妹,嘿嘿”
易世嫌弃得不行:“就只是像?就乐成了傻缺样?”
“哎呀呀,”杜昉语气夸张,“Boss,您还说我傻笑?您该在办公室备个镜子,您现在表情和我绝对一模一样!”
易世看了看杜昉脸上少男怀春一般的笑容,再在脑海中把那个笑容安在自己的脸上,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越看越他生气:“滚滚滚!我才没你那么没出息。你不把那个女的搞到手别想再进我办公室!”
晚上见到元若的时候,他仍然有些神思飘忽
自己真的有这么开心吗?
这些不属于自己的情绪,究竟是什么?
“易总,”元若晃了晃手里的红酒杯,开口说,“今天是我们第叁十次见面了。”
从八月初,到如今,一个多月的时间,除去各种各样原因没能见面的日子,今天刚刚好是第叁十次。
“啊,是吗,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易世回过神,抿了一口杯中酒,不知道今天是个什么日子。
“嗯,从咱们见面的第一天起,我就在日历上记着日子了。”
易世心里觉得好笑,女人啊,总是喜欢记日子,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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