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了半瓶的水,抬眸看着她,黑曜石般的眸子说不出情绪:
“你还会吗。”
三年过去,你还会键盘吗?
你还跟得上吗?
你还……
能契合这个乐队吗?
时间紧迫,这个问题也忽略不了。
强求着上场,不如趁这个时间去跟别的乐队借一个键盘手。
在李椒崽听来,这句话很没有礼貌。
但是她不清楚他们这群人其中的错综复杂,看了一眼身旁反而敛眸的女人,思索着要不要将她拉走。
可是林瑾欢却弯着嘴角笑了一下。
“试试吧。”
她侧目跟李椒崽交换了一个眼神,将她带到旁边,交给古梨照看,随手将包搁在一边,径直往一旁的键盘架走去。
小黑靴踩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哒哒”声,披在肩上的长发因为走动而扬起。
李椒崽看见她眼角扬起的黑色眼线,眼角一颗小小的痣性感至极。
古梨环着新伙伴的手臂,差点叫出声——
好酷!!!
她并不是三年都没碰键盘。
甚至她大二加入了学校的一个乐队,当了两个月的键盘手,也偷偷练了点贝斯,但最终还是跟那个乐队合不来。
每个人,都想当最炫的那个人。
甚至有部分并不是真正喜欢乐队,仅仅是“看起来酷”,排练也随随便便鸽。
阿德给了她接触的机会,也让她知道什么是似乌托邦的团队。
可能是,之前学习时,被林可叁抓着一直特训。林瑾欢将手轻放在键盘上时,属于她的肌rou记忆也被唤醒。
但她不是真的上手弹,而是俯身看了一眼旁边的笔记本电脑,扬了扬下巴:“这电脑,借一下。”
“请便。”笔记本的主人杜七不当回事地耸耸肩,饶有兴趣地期待接下来发送的事情。
林瑾欢俯身,修长的指尖在触摸板上移动,不慌不忙地下载了一个软件,登上自己的账号。
涂着砖红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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