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食艇仔粥马拉糕啊。”
等回到家,已经是十一点出头,一开门,地毯上赫然有一小块暗红,摸起来还是湿黏的。是血。那只小黑猫缩在沙发脚边,口鼻吐着血泡,奄奄一息。
黄煜斐事先想象过此类情况,觉得是早晚的事,可他比自己预料中慌张。从沙发上抄起条薄毛毯,来不及换掉工作装,裹起猫就往宠物医院跑。路上他右手握方向盘,有点疼,还不时往副驾驶摸摸,小家伙是热的,但好像也在逐渐变凉。
冲进诊室的时候猫还有呼吸,值班医生还是上次那位,一见它脸上被血和鼻涕粘得一绺一绺的细毛,面露苦涩:“安乐死吧。”
“救不了吗?”黄煜斐紧攥着手中毛毯,“每天都有给它好好吃药,消毒,量体温……”
“当初就说没救,给你们开药也只是图个心理安慰,”医生寡淡道,“这么小的猫,粘膜都渗血了才带过来,咱这医院就一小诊所,可没神医。”
“应该早带它来的。我上班。家里没有人。”
“早带它来我们也做不了什么有效措施,毕竟你们救它的时候小东西就已经那样了。可能从小没母乳喂养,体质也弱。刚才回家的时候在哪儿发现它的?家门口吗?”
“……是的。”
“这小家伙知道自己的命,它是想先跑呢,”医生捋着小猫薄薄的脊梁,“猫这种动物非常的识趣,算是本能吧,觉得自己快死之前,就会找个地方藏着,不扰他人。”
黄煜斐似有怔忪。
医生又道:“总之它八成是活不过今晚了,要么就这么痛苦地耗死过去,要么就打一针,安安乐乐。宠物安乐死已经很普及了,黄先生,你替它选。”
“那就打针,尽快打。”黄煜斐揉了揉脸,简单道。那种冷静显得有点残忍,“你们这里有宠物殡葬服务吗?”
他最后把毛毯留下了,兴许是不想让小猫走得太冷。出了诊室,黄煜斐只管付钱,人家告诉他来取骨灰的时间,他甚至都没仔细听,更不准备再回到这家医院。他对猫仍然没有什么感情和兴趣。那团毛茸茸的东西,留在指尖的温度,好像也早就散了。
开到小区外,黄煜斐才发觉自己并不愿意回到那间空房子里,想窝在车里看看电影,才想起来新手机被秘书放在了办公室,自己没激活,也忘了拿。他百无聊赖地靠在车窗上,迟缓地想,对于那种只有自己一个人喘气的日子,是什么时候开始厌烦甚至恐惧的呢?
于是他调头,在十二月初冷清的夜路上疾驰,大开着窗,冷风灌得人清醒。这是他少年时期养成的习惯,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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