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馈赠,是在认识她的名字之前,听她说“客人,纹身吗?”他便几乎感动得快要流下眼泪。即便她看到自己身体上的污垢,定能猜想到自己灵魂里的污秽,也不想逃,不能逃,愿被他看穿,看透,看得明明白白。温度从脚掌开始,传遍全身,哲顺舒适的仰躺下来。纹身姑娘这间小小的纹身工作室,多么温暖。哲顺享受着彻底放纵,解脱,自由的快乐,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像个使人发笑的小丑,没有搂紧的衣衫里漏出来肚皮上才从白鸡皮模样变得光滑有力的皮肤,染着暗沉的血,哲顺以为很美,如小河里躺着的女人头顶的河水里氤氲开来的那一抹水母丝足般的殷红之花,只是被自己囫囵中揉乱了,变成一片枯萎的牡丹花瓣,仍旧不妨碍它美着。
泡脚的水冷却,应纹身姑娘要求,哲顺进浴室清洗身上血迹,他先前突然看到肚皮皮肤上这血迹,内心是被罪恶感包裹起来的,但此刻静静站在纹身姑娘的浴室里,他想这进步太过巨大,显然这份罪恶并不如使他慌乱的时刻那般一无是处,至少对于他心中尊贵的纹身姑娘,哲顺以为自己与他之间的距离得到靠近。是这样的,在她一个人的家里洗澡,看她的日常用品,挂在浴室外的梳妆台玻璃镜面上的红色内裤,像窥视到她隐藏的秘密一般。干涸后又被热水冲洗流下,前一刻看起来污秽不堪的血迹被热水冲刷稀释,沿着双腿流下,流进地板上联通下水道的孔,流去前先在地板上铺上一层水,扭转着做个微小的漩涡,灯光下一半是清水,一半是血丝,哲顺臆想到,那就像是大海里生长的海藻,捞起来可以做一盘美味的菜肴,如果这时的血丝也能捞起来,那该是何种味道,一盘鲜艳的菜,材料是血。
哲顺裹在一条女士浴巾里,光着一对肩膀,钻进椅子里的被子团里,毫无疑问,镜子里看到灯光照亮他脸上皮肤,有股风度翩翩,文弱书生的安静书卷气。他希望纹身姑娘看他一眼,带着嘲讽或是惊奇的眼神,直视或是偷偷一撇。纹身姑娘却始终盯着桌子上老旧的书,不知是因为困意难忍,还是她此时心情糟糕,头像耸拉着,不停挥发着沮丧与落寞。
她先说“我其实很厌恶你,这样的男人。若不是陈青,你今夜会冻死在桥头。”
可这与陈青分明无关,她离开了这个城市,并不知晓哲顺宁愿蹲在雪地里也不回家。哲顺不安质问“是因为那个叫原溪的男人吗?”
“不是,我想起父亲,一个似乎没有心的男人。如你这般自由的,自我的,自负的男人。”
“那不是我的错,感情连带是不公正的诋毁。”
“你与他同样,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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