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打主意了。
“不用了,明天一早我再来,如果有人问起我,就说我出门买东西去了,旁的不说,钱不会少了你们,不该打的主意就别打了。”
说完,凤起起身便走,一来,她根本不想住在那样寒酸破旧的屋子里,里面一定会有奇奇怪怪的虫子鼠蚁,二来……她真得买双鞋。
而且她还发现,她之前腿软过也不是饿的,在船上的时候脚渐渐发麻,也不是被叶重琅吓的。蓝思敬一句话提醒了她,走尸,骨肉僵硬才是寻常。在怨气被完全化解之前,她夺舍并不彻底,其实与高阶的走尸别无二致,怨气已经渐渐开始蔓延,杀叶代依的事还没有眉目,她的时间真的不多。
小镇傍晚时候会热闹一阵子,街边摆满了桌子,汤面馄饨的叫卖着,但其实在这样的小镇,各行各业都只有一个店铺,不存在什么抢生意的问题。
凤起一边走着一边在想,小镇中只有一家客栈,她在里面住一&夜,遇见叶重琅的可能性会有多大。
“姑娘,在下乃东都弟子,初来贵地,人生地不熟,能否烦劳姑娘指点带路,去往这镇中的客栈落脚?”
凤起一偏头,只见一个红衣轻衫的少年,面若冠玉,丰神俊朗,金冠束发一丝不苟,明红轻衫两襟分立,胸&前金丝绣着迎风狼首,还真是东都的装扮,尊贵利落,红得刺眼。
可问题是,她连鞋都没有,凭什么以为她是当地人,找她问路?
然而,少年仿佛此刻才看向凤起的脚,惊觉一声,“姑娘快请上轿,我这就安排先替姑娘买鞋回来。”
凤起顺着看过去,只见少年身后还跟着六个东都弟子,一顶青竹小轿,可她的目光落在抬轿的四个人身上,就再也挪不动了。
那四人衣衫褴褛,佝偻着脊背,黝黑的肌肉落着或新或旧的鞭伤,有的已经成了疤痕,他们脸上以黑墨刺了半边扭曲狰狞的图案,口中勒着铁链,仿佛驴马的口嚼一样。
少年一笑,颇有些炫耀的语调,“姑娘莫怕,他们是魔奴,绝不敢造次伤到姑娘。”
魔奴?曾几何时,哪个堕入魔道者,为的不是自在逍遥?
而事实上,他们已经算不上是魔道中人,魔界覆灭,已经颠覆了他们心中的道,他们只是几个饱受欺凌的普通人罢了。
“那就多谢这位公子。”凤起说完,刚一走过去,四个魔奴就小心翼翼跪在地上,放了轿子等她坐上。
少年随在轿子一边,也没问凤起客栈在什么地方,脸上染满喜悦道:“我乃是东都本家弟子,秦旭,秦亦清,姑娘称我亦清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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