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就又在他脑海里活了过来。
叶致远靠在窗前抱着双臂,指间夹着的香烟只抽了一口,任它独自燃烧。
窗外清冷的月光投进惨白的亮,却照的一室昏黄。唯有床头墙壁高挂的婚纱照上,新娘脸上的喜悦娇羞,显出几分艳丽。
叶致远一整晚盯着新娘娇艳的脸,心里想道:原来你真的去了天堂。
年轻时赌气独自闯荡,涉世未深被骗走一身家当,却不肯向父亲低头,性情桀骜,更不肯对人卑躬屈膝,于是寒冷的夜里只能睡在美国街头,然而最难熬的是肌饿,它的力量足以毁灭一切伦理道德,何况只是他小小的自尊。
后来他找到一家餐馆做服务生,真正开始了解生活的真谛。懂得弯腰其实并不代表卑微。
他诚挚地面对工作,兼之面容俊俏,得到不少的小费,却不知已令他人红了眼。一名白人服务生聚集了五六个黑人大汉将他围在巷子里,抢光所有的钱,又将他打了一顿扬长而去。
他攥紧拳头,眼中愤恨难当,死咬着牙却始终不发声音。
静静趴在狭窄的小巷中,不知过了多久,眼角出现一双皮鞋。他费力地抬眼看去,是个笑颜如花的女子。
她说她叫管乐,是个被遗弃的流浪儿,要是他不肯起来的话,他们能不能在这个角落凑合一夜,反正她是无处可去的。
管乐素白的皮肤在夜晚微弱的路灯下闪着光芒,叶致远感受到自己心脏脱轨般的跳动。
后来怎么就成了这样呢,他不明白。
文华是军区大院出名的美女,他是出名的流氓,人人都爱美女,流氓也不例外。
那时身边整日围着文质彬彬的男子,叶致远痞痞的调子格外不同,她多看了几眼就认定这个男人。两人情到深处,互定了终身,然而文华的父亲是极不喜欢叶致远的,为了断绝两人关系,便将她送去美国留学。
叶致远痛恨这样规矩正派的家庭,加之与父亲之间的矛盾难以化解,随之气愤难当地追了过去,却不知到她到底在那一所大学,然后就遇到了许多坎坷,和他的天使。
后来,有段时光,他确实已经忘了文华,忘了他心中那一段青涩的爱恋,忘了他为什么会来到美国。
经济条件好些时,他带她回到中国,不久就结了婚两人住在狭小的房子中,一点不觉得拥挤。后来他看准时机下海经商,捞到第一桶金的时候,叶致远带着她到本市最贵的一家酒店吃饭,那顿饭花了他们一个月的生活费。
他的事业越来越顺利,人也越来越忙,有时出差半个月都不回家,管乐大着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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