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这里前,我曾经去过一次大唐,去了他们的帝都长安,很美的城市,相传是墨子大师亲手设计的。
有一条街种了许多梅花树,我去那次刚好是冬季,朵朵梅花绽放枝头,很漂亮。后来到了这里,一直想种一棵梅花树,但总是忘记,太白,可以麻烦你帮我种一棵吗?就算我看不到,但只要想想,就会很开心。
这辈子,我再无甚心愿了,如果有来世……来世,我希望我可以去长安,再也不背负这样的宿命,太累。
太白,千言万语终需一别。
如有来生,我们再见。
保重。
“因为……我也该走了啊。”
男人嘴角咳出血,低头看着怀里的人,突然笑了。
“是啊,我们都该走了。”
这宿命,太久了。
无论是于背负的人而言,还是代替的人而言,都太久太久。
“我知道自己早就该死,但我还是想留着这条命,想想能不能哪天再见你一面,果然,我还是见到了。”
他伸手去擦她脸上的血,却越擦越脏。
“别……擦了,”她有气无力的开口,每一个字都用尽了力气:“就这样,这是我们的血,我们家族的血。”
“那把铁剑,你还记得吗?”
“怎么会……不记得。”
他长她整整十岁,他二十岁的生日上,她送他一把剑,便是这把。
“哥哥,这把剑好看吗?”
年轻人低头,粗劣的制造,一般的品相,怎么都当不得好看二字,偏偏他笑着揉上女孩的头发:“好看。”
“有多好看”
“天下第一好看。”
“兄长……”露娜一边咯血一边问:“这把剑……好看吗?”
男人也用尽最后的力气:“天下第一好看。”
露娜笑了,像暗夜盛开的花。
她张了张口,终是闭上眼睛。
真想念当年的月亮。
好想念当年的月亮。
露娜,绝笔。
第36章 【三十五】
李白闭眼叹口气,把信纸收回放好。
打开箱子,里面整整齐齐地放着她抄的自己的诗。
一笔一划,工整古拙。
李白一篇一篇地翻过去,眼中酸意渐渐泛上。
当年自己曾嘲笑她字迹拙劣,每次给自己写的东西都不想看第二遍,而现在却是想看也看不见了。
恍惚间女子提笔无语的样子又出现在自己面前:“不是说好了不以己之长讽人之短吗?”
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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