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言,老板不来便可随心所欲,但对我来讲,她一来,我暗无天日的生活就开始了。
一次,珍妮玛莎拿着一页稿纸问我打字快吗,我问有多少,她说不多,七八百字,我说行,放这儿吧,下月中旬给你。珍妮玛莎一听,说那不麻烦你了,然后自己一边拼着“zh ch sh”,一边低头寻找着键盘上的ABC。
我故意隐瞒了打字速度,但凡上网聊天的人,哪有打字慢的,可我凭什么让她坐享其成,都是劳动人民。再说了,就算她是地主婆、三座大山,早晚有一天我也要把她推翻。
我不给珍妮玛莎打字的另一原因是,正在网上和茶杯里的叶子调情,哪儿有功夫搭理她。我可以尽情地使用OICQ,我想即使让珍妮玛莎看见,她也不会知道我在干什么,或许她根本不清楚网络还能聊天。
自打上次和茶杯里的叶子过了招,我便对她念念不忘,除了几个狐朋狗友,能跟我在网上胡呲的人越来越少,她便是其中之一,今天终于再次相见。
我:还认识我吗。
她:你化成灰我也认识。
我:我干什么了,这么让你过目不忘。
她:上回跟你聊完我电脑就中毒了。
我:冤枉呀,尽管我上次有点儿感冒咳嗽,可你的电脑决不是我传染的。
她:我用瑞星2000杀了3遍,现在没事儿了。
我:甘草片我吃了3瓶,无济于事。
我突然想起,女孩给我留过电话,何不打给她,直接语言沟通。
我拨了她的电话,却被挂断。
她:你打的电话?
我:干嘛不接?
她:为什么要接,我又不认识你。
我:难道我们只能通过冰冷的ASCA码交流?
她:网络和现实不要混为一谈。
我:那你干嘛留电话给我?
她:你要的。
我:我要你就给?
她:给你电话并不意味着我会接你的电话。
我:你怎么知道电话是我打的?
她:因为这个号码我只告诉过你。
我:你不会只认识我一个人吧。
她:当然不会,因人而异,我有4个手机,呵呵。
我:你在中复还是国美上班?
她:我没工作。
我:我还以为你是卖手机的。
她:直观论者。
我:我还是分析论——没工作还要4个手机?兜里装得下吗,要不我替你分担两个。
她:我兜多!
我:问你个问题。我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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