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写毛笔字,只能练硬笔。
从小被当做继承人培养其实不是一件幸事,外人能看见他是十项全能仿若天神的莫家公子,是乌衣巷里的王谢风流,其实也只是人罢了,不过是小时候苦吃多了点。
莫家枪杆子出身,当年太爷是跟着一起打过抗日,内战和抗美援朝的,枪林弹雨里来来去去才为后代子孙谋取了这么个可以安身的地方。莫家老太爷一辈子都活在战争里,大字不识几个的大老粗浑身挂着胆,从几把猎刀到一杆鸟枪换到飞机大炮,其实也很是吃了一番没文化的苦头,临终前都不忘告诫后辈要多读书。
可惜儿子跟他一样,也是个看到书就头疼的主,无奈之下只能寄希望于孙子身上,甚至不惜与当时势力低微的书香世家白家指腹为婚。而这被指婚个人,自然就是莫云轩的父亲莫问与。白家自是欢天喜地地应了,背地里却说了不少嫌弃鄙夷的话,一幅癞□□想吃天鹅肉的架势,那清高样子就像是莫家老爷子拿刀架在他们脖子上逼他们应的。
可大概是白家的身体里真的天生流动着知识的血液,孩子落地就拥有读书的基因,莫云轩的确是比他只会摸枪打鸟的老子更加聪明。这下莫问与可来劲了,指天画地地要实现老爷子当初的遗愿,这莫家终于也要出一个文化人。
春夏秋冬,莫云轩要跪在地上,听着先生讲四书五经,时不时回答先生提出的问题,背不出来,抽三下手心,答不出来,罚抄原文注释十遍。起来的时候,小腿上全是密密麻麻印出来的花纹,虫鱼鸟兽,草木花卉——这是莫问与专门请人打造的雅室,地板是最清雅的青石。要练钢琴,五岁的孩童,手伸开都够不着琴键,却要完整的把练习曲弹下来。一天下来,弹得曲子七零八落,检查的时候手心被抽得肿的老高……
后来莫云轩回忆起来的时候,能记起来的,除了背不完的典籍和长得仿佛看不到尽头的八十八个黑白琴键,就只有那深深刻在记忆里的一把戒尺,钢制,光滑的尺身上没有一丝锈迹,以及它落下时耳边虎虎的风声。
……
莫云轩敛眉写下第一个字,姬。
笔力遒劲,铁画银钩,最后一划是竖,他用了毛笔的回溯写法,却硬生生的写出了框外。
他愣愣地看着这个字,就像是看着突破了束缚的自己。
……
小时候其实被逼练过毛笔字,小号狼毫,红白相间的米字格,横平竖直,一撇一捺,连一个点都有颇多讲究。不是没用功,也不是没成效,莫云轩写出来的毛笔字比大部分人写的都好,骨骼挺拔,尤其是楷书,一派张狂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