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她为“神经病”,有时候说“你疯了”,也会温柔地劝她“别闹”。
但鲜有人这样站在她面前,将这一层生活的糯米纸戳破。
他不再小心翼翼地捂着这一切以防发霉变质——他的神色平淡,似乎这一切都是被允许的存在。
眼眶中有冰凉的液体流出。程树不想擦掉,便翻了个身,仰躺在地面上,任由眼泪流过眼角,滑进鬓角。
“是的。”女人近乎乞求,“让我跳下去,”
那没有焦距的目光终于有了一点光,慢慢移到谭临的脸上,定定地看着他的眼睛。
“让我去死。”
她的声音极轻,轻易地消散在山风里。
一秒,二秒,三秒。谭临一直都没动。
眼见着山峦渐渐收敛了天光,温度一点一点地降下来,已经过了很久了,他一直没动。
不远处的客栈里又传出那首《莉莉安》:
“一个善良的女子,长发垂肩,她已跟随黄昏,来临……”
程树躺在地上,紧闭着眼睛,眼角有两道泪痕,是一副熟睡的模样。
谭临在她身边坐了下去。
客栈里亮起暖黄色的灯光,透过窗户隐隐传来竹筒鸡的香气。
他盘起了双腿,在音乐声中轻轻开口。
“我跳下去过。”
程树仰面躺着,面无表情,一动不动。
谭临停了下。
他没有再看程树,转而看向昏暗的天际线,随后语气平稳,继续道:
“十年前,我跳下去过——从学校三楼的天台上。在迈出最后一步的时候,我庆幸自己不恐高,也很开心,因为这一切就要这样结束了。”
程树依然无动于衷,似乎真的已经睡着了。
谭临自顾自地说下去:“我从十米高的地方跳下去,被二楼的栏杆和雨棚挡了一下,最后落在一楼的草坪上。”
他顿了顿,“我的左腿骨折,断了三根肋骨,其中有一根戳穿我的肺部。然后我被送进了icu,在医院里整整住了大半年。”
程树缓缓睁开眼睛。
她仍然没有说任何的话,只是那双向来没有波澜的眼睛里,此刻略带讥讽,看着谭临,仿佛在说:“骗子”。
谭临似乎已经预料到她的反应,没有丝毫气恼。他伸手,慢慢掀起自己的衣服。
男人很高,很瘦,躯体干净利落,肌理分明,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
程树的目光在他隐约的腹肌上巡回片刻,最后定定落在左侧胸下,那一道狭长而狰狞的陈年旧疤上。
谭临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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