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称呼她“铃铃”这件事。同他一样想的,还有坐在最右边面色不善的连家兄弟。
可是,令他们三人更接受不了的,是和铃的又一次毛遂自荐。
“欧巴,我们以前也组过乐队的。”
“我跟你一样是吉他手,也是主唱。魏语是,呃,这个叫魏语是打快板的。”
“我们乐队有一首保留歌曲叫《猩猩之歌》。你想不想听?”
韩国欧巴虽然帅得花样百出,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对女粉丝温柔备至。
郑勇华毫无异议得看向魏语和和铃,白璧无瑕的脸上满是赞同的表情。他点了点头,柔声应道:“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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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韩国欧巴用餐的空隙,和铃将自己的手机逃了出来,翻出最近在扬州练过的一首曲子,递给魏语道:“我要唱这首,你给伴个奏?”
魏语用眼睛迅速扫一遍,扫了一眼之后觉得自己不能忍:“哎,大姐,不是说好唱《猩猩之歌》的吗?这首是小清新啊。你什么时候走小清新路线啦?小清新需要伴奏吗?”
和铃才不管她,转头又对连绎心说道:“哥,借你乐团的设备给我用一下。”
连绎心星眸里含着笑,无条件得答应道:“随你用。”
和铃兴奋得从椅子上站起来,凑上前去对着连绎心的右脸颊点了一下红唇,然后兴高采烈得朝着水榭旁边去了。
连绎心无奈得摇了摇头,想到了小时候因为和铃跟自己亲昵而感到的优越感。每当和铃挽着他胳膊晃啊晃的时候,连绎心就会感觉相比于连大头,和铃是更喜欢他这个哥哥。当然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他知道这个感觉纯属错觉。
郭悦看着一瞬间变得如此活泼的和铃,心绪也有些复杂。搞不懂今天和铃对于她的暴躁,是一时的还是压抑已久的。这样的搞不懂,同样适用于坐在她左手边的连凯风身上。
从小到大,身边有太多人,不知道克制或者不愿意克制得想将自己和这个挑不出缺点的连家哥哥绑在一起。有见过连凯风就暗示妈妈多和连家阿姨走动的奶奶,有见过连凯风就一下子和自己熟络起来的堂妹,甚至就连自己的亲哥哥,都会透过她来打听连凯风的事情。
郭悦不是不喜欢连凯风,可是从小到大两人之间的距离就像一根皮筋,她拽着皮筋的一头死死不放手,而连凯风拽着的那头越拉越远,越拉越远。距离拉得越远,等到放手的那一刻,才会越痛。郭悦懂这个道理,可是,她就想紧紧将这根皮筋攒在手上。至少这样可以证明,皮筋曾经握在过她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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