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早八点,这家西餐厅见。”
我随手指了下右手边的叫做“lucky”西餐厅。(看似闲庭信步orz..其实)这家西餐厅可是我们俩第一次来吃东西的地方。(以后写啦。)
程予迁大概被我呛得不行,缓了一下,才慢慢说道:“如果我抗议呢?”
“你要抗议?”我笑了笑:“当然无效。”
今天我心情真的太好了。和他在路口分开后,我几乎是一路狂骑,比火箭还要快地回到家。
虽然我在一个月前已决定,我不会再主动靠近,而且要离得远远的。
但和他说话的感觉真的是太好了。他不会知道,我在和他说话时,听到那么熟悉的声音时,看到他每个细微的表情时,心跳的究竟是有多快,内心究竟(是)狂喜成什么样子。
“放个大礼拜就能高兴成这个样。”
老爸对我的高兴显然不理解,以为是终于轮到四个星期才一次的假期。
我跳到沙发上,用两个胳膊死死地抱着抱枕,将脸一次次使劲埋进去。对老爸的回答简直是胡言乱语:“老叶,年轻人的快乐你是不懂的!”
老爸正在厨房里乐滋滋地炒菜,怕我听不到,声音蛮大的说:“年轻人的快乐?还不是和我们年轻时一个样,无非是和喜欢的人说了句话呗!”
我环视一圈房间,看来老妈还没回来,我倚在厨房门框:“你喜欢过多少人啊,说得这么有经验似的。”
“也就那么四五个,我都和你妈说了。”
我笑道:“四五个还不算多?”
“那时候嘛。不过自从见到你妈后,我也就死心塌地了。爱情不是吃喝玩乐那么简单。结婚后,我每天只要看到你妈和你,就顿时有了动力。”
老爸似乎也是在对我说。我何尝不是也这样想。
程予迁啊程予迁,你知不知道,你几乎是我全部的动力。(改?)
周日一大早我就醒了,比闹钟还早一个多小时。
担心睡不够精神不好,又担心再睡就要睡过。苦熬几个小时终于快到,我把书本装进书包,溜出了家。
程予迁,程予迁,程予迁。
以前我无论是无聊时,睡觉前,还是焦虑时,总爱念这三个字,好像这三个字就是我的护身符一样。
他有一次看我口型,是在默念他名字。出人意料的没笑话我,笑着问,你也学着对我念咒?
我:“……啊?”
他正了下脸色,继续引导我:“是不是有书上说,当你喜欢的人在身边时,要默念他的名字,能将他栓得牢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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