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是最需要做到的。
建议把网名改一下,不要去伤害福报比你大的人,这样会让你严重折福的。同样是杀生,踩死一只蚂蚁与杀一个人的后果绝对不一样,因为这两者的福报不在一个等量级上…虽然生命的尊严一样。如果真如你所说的,那他的福报会很快折完,很快会出问题。相信业力因果,不要愤世嫉俗,老子曰:“夫代大匠斫者,鲜有不伤其手者矣”。一切都有是因果在流动。如果是误伤别人,根据因果律,那你自己的损伤会很大。
作者:西门柳 日期:2009…12…07 21:50
作者:阿钵2009 提交日期:2009…12…7 21:16:00
女性 出生地:山西太原经度:120度0分排盘方式:公历排盘
公历:1971年11月12日21时45分农历:辛亥猪年(钗钏金)九月廿五亥时
坤造: 辛己辛己
亥亥丑亥空亡(辰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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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八字纯阴,五行缺火,心里总是有一种排解不去的孤独感与不安定感。
2、一片亥水,学佛是必然的归宿。
3、八字伤官伤尽不见官,且印星拱卫日柱,应当命不错,老公也算是个比较有能力的人。伤官伤尽的八字,最怕见到官星,这个八字中完全没有官星,运程中又没碰上,所以不会有大灾,不要过于担心。
作者:西门柳 日期:2009…12…08 18:25
作者:白开水19717299 回复日期:2009…12…08 14:52:29
指教不敢当同,与诸位共勉罢了
读《金刚经》和读其它佛经一样,不能只将其中的一句单独摘出来辨析,应当将这句放在整篇文字中去理解;
1、“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皆假名耳;
2、法相、非法相亦是如此:“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3、假名皆不足取、更不应执,可参照该句后面著名的“筏喻”:“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法尚应舍】一句不易理解,我打一个比喻:金子虽然珍贵,但跑到眼中也是不妥的、是应当舍去的;何况不是金子(如:砂子、灰尘……);
…
法只是个工具,开启内心的佛性,一旦了悟,法即非法亦无法。
看了先生说的关于金刚经的话语,因为也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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